现代名图车主状告北京现代及当地经销商产品责任纠纷一案,民事判决书下来了:因无法证明车辆有机油增多等缺陷,现代名图车主败诉了。
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法院于年11月26日立案,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
一审判决审理过程中,双方答辩亮点频出。
当地法院、北京现代厂家、当地经销商针对名图机油增多、故障现象等,已给出明确解释:
1、经销商辩解:机油增多属于现象,不属于故障。
2、北京现代厂家辩解:涉案车辆是合格产品,没有任何质量瑕疵;原告所提供证据,无法证明涉案车辆存在机油异常增多。
3、法院不予采信的证据:维修照片未有明确时间,仅凭照片不能证明维修的事实;拍摄视频因为原告自行拍摄,无形成时间和地点,无法确认是否为涉案车辆。
最重要是,当地经销商经理提示原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,并不能说明该安全隐患是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......
那么问题来了,消费者购买车辆如出现故障,该如何证明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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